通知公告

2023年度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课题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领导对我院的期待要求,不断开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的新局面,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课题研究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一)调研类课题

1.关于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助推民营企业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研究

2.关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提振民营经济人士发展信心研究

3. 关于江苏民营企业聚焦实体经济发展特色研究

4.关于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5.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研究

6.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研究

7.关于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研究

8.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研究

9.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

10.从制度和法律上阐释民营经济地位的理论研究(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指数研究课题

1.民营经济信心指数

2.区域民营经济活力指数

3.营商环境指数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课题研究。

2. 申请者须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素质和能力,在所申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积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 申请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负责人须参加研究院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 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

5. 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课题结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课题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五、项目研究及成果要求

1. 调研类课题,每项课题经费8万元。指数研究课题,每项课题经费15万元。

2. 课题应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研究,研究院将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成果论证和结项评审工作。

3. 课题最终成果为论证充分的研究报告和4000-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

4. 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享有课题成果的独家发布权,必须以“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为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课题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发布。

5. 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3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研究院(苏州大学东校区财经科学馆3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s_neperi@126.com,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2-67162489。

六、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招标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 签订协议。申请单位接到立项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 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 中期报告。申请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研究院进行讨论。

4. 结项评审。研究院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部门采纳的,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直接办理结项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2-67162489

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如下:

附件1: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