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专家讲】袁廷华:提高多党合作水平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
发布时间: 2021-12-15   作者:    浏览次数: 159

“‘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一个新的提法”,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袁廷华近日在接受独家专访时指出,这一提法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党关系在新时代的新发展;二是体现了对民主党派在新时代发挥作用的新要求。

  袁廷华指出,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和衷共济光辉历程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民主党派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时代进步性给予的积极评价。

  2020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章谈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袁廷华对这一专章相关内容进行解读时作上述表示。

  《条例》中指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和政治地位作出的科学判断。”袁廷华认为,由于民主党派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已经明确,因而,这一提法的重大创新在于明确了新时代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

  这位学者指出,民主党派具有怎样的性质,这个问题涉及中国共产党与什么样的政党进行合作以及合作到怎样的程度。准确认定民主党派的性质,历来是中国共产党确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态度、制定对民主党派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在新时代,无论是从政党的社会基础、政治纲领和政治实践来考察,民主党派都已具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为此,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提出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党派的本质联系,明确了民主党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

  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其一,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民主党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添新动力。其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在与社会主义类型政党进行合作,多党合作的一致性进一步增强。这就要求中共各级党委进一步提高多党合作的水平,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其三,对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面貌和要求建设党,成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新目标。

  《条例》中提到,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对此,袁廷华指出,新时期以来,民主党派的政党职能长期概括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政党协商”这一概念,凸显了我国政党间政治协商在党和国家决策中的重要地位。为此,《条例》对民主党派的职能作出新的概括,体现为三点:一是提出了“基本职能”这一概念。基本职能指的是最重要的职能。除基本职能外,民主党派还有社会服务、自我教育等职能。二是将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由两项扩展为三项,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新拓展,为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开拓了新的空间。三是从支持民主党派履行三项职能出发,对政党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核心内容和工作方式作出扼要规定。

  为什么不将新增的职能表述为“政治协商”而表述为“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袁廷华分析指出,这是因为,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主导和民主党派参与的有机统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协商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因此,“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准确的表述。

  对于《条例》中提到“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袁廷华说,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事关多党合作的巩固和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中共各级党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定位,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夯实团结合作是思想政治基础。二是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问题导向,经常研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注重实效。三是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好政治待遇、干部待遇及其他工作条件问题,有效维护同盟者的合法的、正当的利益。四是坚持民主党派自觉自主自为,尊重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发挥民主党派的主体作用,注重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来源:统战新语